當地時間1月29日,歐盟稅務和關稅同盟總局就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過渡期填報發布了臨時通報,原定于1月31日截止的首次填報可延期。
歐盟CBAM此前已于2023年10月1日開始其過渡期并實施相關章節條款,按原規定,進口歐盟的廠商應于2024年1月31日前提交第一次申報,后續報告按季度提交。申報內容包含原產國各類CBAM納管產品的總數量、直接、間接碳含量、產品總碳含量等。
此次允許延期申報,具體操作是:自2月1日起,申報人可在系統中“申請延遲提交”,從而多出30天的時間來提交本季度的CBAM報告。這多出的30天,意味著留給出口商收集信息、實際計算的時間更充裕了。
根據過渡期實施細則(Regulation 2023/1773),本次報告在提交后,仍可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