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回顧:
ccer——即“中國核證自愿
減排量”,是指“經核證的自愿減排量”。主要指對我國境內可再生能源、林業
碳匯、甲烷利用等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并在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注冊登記系統中登記的溫室氣體減排量,是由重點控制排放單位以外的主體自愿主動創造的二氧化
碳減排量。
抵消機制——是指在實行排放配額交易管理的國家和地區,主管機構允許排放主體在繳納履約配額的時候使用一定數量其他減排信用抵消一定比例排放的機制。我國CCER抵消能力為1單位CCER可以抵消1 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放。